7.北京凌锋公益基金会财务报销流程
北京凌锋公益基金会财务报销内部规定
1、报销发票需开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1)电子发票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2)电子增税税普通发票或北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开全部;
(3)跨年度发票不允许报销;
(4)发票内容与报销单内容一致,并附相应的附件;
(5)具体项目上发生的费用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号、项目名称;
(6)报销单上需写明所附单据数量;
(7)报销时需将发票分类,按报销类型分行填列报销单据,报销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住宿费、交通费、租车费、餐费、会议费(报销时需附会议通知)等。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2、单笔预支预备金(借款)报销总额超过10万元或低于10万元,需要提前两天通知财务,并严格按照内部审批制度执行,项目借款需附活动预算、活动安排及费用使用计划表,并填写借款单;
3、费用报销基本流程及审批管理:
(1)各项报销及借款严格按照内部审批制度执行;
(2)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会制度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对本项目发生的费用报销业务真实性审核。
(3)财务部门对费用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发票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核。
(4)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经手人、项目主管或上一级负责人、会计签名、秘书长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6)报销人要对其所报销费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在费用发生后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4、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基金会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星期一、二上交单据,星期三、星期四集中进行审核单据,周五进行网银支付。
5、基金会网银支付流程:出纳制做网银单据--会计--秘书长--理事长审核支付。
6、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项目负责人有效批准;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开具出入库单据,并在出入库单据签字;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经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本制度自基金会2017年12月成立之日起施行。